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小教场街10号
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盲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承担盲人按摩培训、交流工作。
法定代表人:梁尽光
经费来源:财政补贴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55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证书号:事证第137080000060
执业许可证号:PDY91005637080211A2241
收费许可证号:370800290014-1
批准收费文号:济价费字[2008]102号、125号、153号文
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年度检查信息
2016年度,我单位在市残联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
一、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加强,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要求。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加强,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制度规定,今年我院已通过员工大会公开民主决策重大事务五项。
三、党建工作取得新成绩,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两名优秀的员工顺利被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助残日期间我院次为城市低保群众提供了免费治疗服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建立健全医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度。我院采取设立了意见箱,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征询患者对我院的服务态度,院风院貌以及治疗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被征询者均表示满意度达97%,部分患者还向我院送来感谢信、表扬信和锦旗。
五、在市残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济宁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改造了部分房间,为顺利开展残疾人按摩培训打下了基础。
六、圆满完成了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任务,全年无任何违法违纪生育问题,同时,盲残职工福利和各项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七、取得的主要效益。2016年以来,我院共医疗救治病人1.5万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障了盲残员工的工资福利。在完成业务目标任务的同时,顺利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我院职工业务技能有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学习抓得不够紧,医疗设备陈旧。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制定适合盲残职工的业务学习计划,并积极争取资金,开展残疾人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更部分陈旧医疗设备,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没有任何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2、没有未履行的业务职能;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被立案审查行为,从未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任何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全公开。
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中区小教场街10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编办批准设立的差额补贴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为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组织盲人从事保健按摩服务,承担盲人按摩培训、交流工作。主要开展外科病推拿,有效治疗颈椎、腰椎、肩、臂、手、腿、足、关节疼痛等疾病;开展残疾人按摩推拿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八条 本单位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认真听取病患者的陈述,解答问题耐心,治疗病症细心,接受意见诚心。
3、恪守医德,严遵医规,视患者为亲人,制定安全、有效、促进健康的医疗方案。
4、严守职业道德,以高尚的品格鼓舞人,以精湛的技术救助人,保守患者隐密,严格治疗程序,按摩穴位精准、力度适宜、疗效显著,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5、在同行业保持较低收费标准,保证治疗时长和治疗质量,院内各科免收挂号费。
6、为方便行动不便的外科疼痛病患者治疗,开展上门服务,提前预约,患方负责接送,3公里内收出诊治疗费为门诊费的2倍,治疗时间与门诊治疗相同。
7、不吃请,不收礼,不搭车开药,视患者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患者至上,技术第一,妇孺无欺,治病救人。
8、医院各科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床单枕巾根据患者意见可以随时更换,医务人员穿戴整齐,挂牌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党支部委员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聘任中层干部。
(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本单位设置财会室、按摩一室、按摩二室、理疗室等四个内设机构。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贴收入、事业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严格按照济宁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收取治疗费用。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单位以残疾人为主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在60%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单位医疗收费税收减免。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由党支部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四、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盲人按摩医院
内设机构:财会室 按摩一室 按摩二室 理疗室
编制人数:11
实有编制人员名单:周勇、张爱兰、周敏、伍玉先、杜忠民、福英、陈晨、鲍建涛、李娜、庞朔
联系电话
院办:2256169
治疗咨询、预约电话:225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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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表日期: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