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
济民字〔2016〕66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分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鲁民〔2016〕79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一、二级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各级民政、财政及残联部门要做好政策衔接、摸清底数、做好预算安排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并及时、足额发放护理补贴资金。
济 宁 市 民 政 局
济 宁 市 财 政 局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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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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