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闻媒体记者走基层”宣传活动的通知 07-03

  

济残联办字〔2018〕35号

  

关于开展“新闻媒体记者走基层”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支持力度,营造尊重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市残联决定自2018年7月至8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新闻媒体记者走基层”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弘扬人道主义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宣传党委政府出台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宣传残疾人脱贫奔康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良好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出台的优惠政策。

  (二)宣传残疾人奔康典型和自强模范,打造一批精品故事、塑造一群精品人物,讲好济宁残疾人故事,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三)围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主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倾听残疾人心声,体验残疾人生活,了解残疾人需求,关注残疾人民生,反映残疾人诉求,呼吁全社会不断提升和改进对残疾人群体的服务水平。

  (四)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扶弱济困社会美德,宣传精准扶贫中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的感人事迹,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记者走基层”宣传活动,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筹划选题,对本地影响面较广或价值较高的新闻题材,要抓紧形成文字材料,并主动联系市残联宣文部,由市残联宣文部组织市级新闻媒体记者,深入一线进行集中采访报道,扩大影响力。

  (二)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本地宣传部门支持,主动协调本地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记者走基层”宣传活动,推出一批重头报道,形成规模声势。

  (三)各县市区残联要注意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并认真做好总结,请于9月中旬将宣传活动情况报市残联宣文部。

  联系人:赵振国,联系电话:2209051

  邮  箱:jnclxwb@163.com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2日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 作者:宣文部
  • 来源:[济宁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8-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