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07-19
济残工委字〔2018〕5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8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政府残工委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按照“说了算,定了干,按时完”的要求,扎实做好残疾人脱贫奔康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开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切实抓好市政府各项惠残政策的落实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不断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特别要统筹推动《济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配套方案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调整政府投入残疾人事业的支出结构,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努力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二)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检查督导。按照时间过半、任务目标过半的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尽早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残工委秘书处牵头,市政府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配合)
二、全力打好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进行跟踪扶持,持续巩固扶贫成果。对疑似贫困残疾人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聚焦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政府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配合)
(四)继续实施市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助残致富奔小康项目。(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下派办、市财政局)
(五)落实《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促进贫困残疾人家庭增收。(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人行、市财政局)
(六)推进《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三、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
(七)到2018年底全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85%,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100%。(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办配合)
(八)2018年底实施“首善阳光助行”贫困肢体残疾人基本型假肢精准适配项目。(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
(九)配合卫计部门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与精准康复服务相衔接,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残联配合)
(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重点支持市、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配合)
(十一)完成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项目基本建设任务,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残联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十二)启动运转运营市残疾人康复就业中心。(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四、着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十三)制定出台《济宁市共享阳光·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推进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
(十四)制定出台《济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税务局、市残联配合)
五、加强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十五)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推进以残疾等级为标准的补贴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残联配合)
(十六)落实成年无业贫困重度残疾人以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配合)
(十七)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确保2018年基本完成自愿申请并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的已认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省下达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十八)促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和辅助性就业发展,为残疾人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托养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税务局配合)
(十九)做好重度残疾人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逐步扩大医疗康复项目保障范围。指导和推动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二十)实施济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推进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医教康教结合三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二十一)举办济宁市第三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全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十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济宁市残疾人保障办法》、《济宁市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规规章。(责任单位: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二十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济宁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牵头指导,各县市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负责)
(二十四)制定出台《济宁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老龄办配合)
(二十五)年内全市为35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配合)
七、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六)积极推进无障碍文化旅游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残联)
(二十七)积极备战山东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培训体育社会指导员150人;大力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为500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体育、家庭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二十八)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和“共享阳光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加强残疾人艺术人才培养,新设11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命名推荐11处省级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配合)
(二十九)积极培育、发现、宣传自强和助残典型,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新闻媒体记者走基层”活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济宁市广播电视台配合)
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凝聚发展残疾人事业合力
(三十)市政府残工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解决残疾人脱贫奔康等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部门分工,加强沟通、团结合作,形成推进残疾人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政策的制定与落地、任务分解与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三十一)加快推进《济宁市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做好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推动实现市残联与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之间有关数据的资源共享,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大数据应用研究。(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政府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配合)
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其他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行动。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18年7月20日、2019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府残工委报告2018年上半年和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将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汇总报告,确保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 作者:办公室
- 来源:[济宁市残联]
- 发表日期:2018-07-19